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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药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6/5/18/art_8499_1177434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高技术服务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1. 主导制修订并完成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组织);2. 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新批准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3. 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或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4. 主导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或新批准成立全国专业(用)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5. 符合药品监管专项工作及技术能力建设补助要求的单位;6. 符合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及发展奖补条件的单位。

扶持标准

1. 标准化项目:主导国际标准奖励60-40万元,国家标准40-20万元,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行业标准20万元,修订行业标准10万元,国际标准化秘书处10万元,新批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万元,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万元;2. 计量项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30万元,新批准计量技术委员会10万元;3. 市场监管专项工作补助按因素法分配(基本因素80%+业务因素20%);4. 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国家质检中心等立项补助不超过500万元/项,科研项目补助不超过50%,应急项目一事一议;5. 药品抽检任务按品种/批次标准补助(药品100万/品种,化妆品0.5万/批次等);6.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及发展奖补按省级重点项目支持。

申报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标准发布证明文件(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2. 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报告;3. 计量技术规范发布文件;4. 技术委员会成立批文;5. 药品抽检任务执行方案及费用明细;6. 知识产权战略项目实施方案;7.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可行性报告、预算表等)。

政策原文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6/5/18/art_8499_11774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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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江苏省市场(药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6年6月18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行政政法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市场(药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xzzf@163.com 。

附件:江苏省市场(药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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