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须为2024年和2025年成功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并完成奖励发放的坪山区企业;2. 企业应按期连续申报税务且无税务异常情况;3. 奖励资金发放期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未按要求提交‘个转企’奖励申请或提交虚假材料、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关于开展坪山区2026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续发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zps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2836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