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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6.06.11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ps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283639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批发和零售业
  • 稳企稳岗
  • 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

1. 企业须为2024年和2025年成功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并完成奖励发放的坪山区企业;2. 企业应按期连续申报税务且无税务异常情况;3. 奖励资金发放期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未按要求提交‘个转企’奖励申请或提交虚假材料、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数额,仅提及‘续发奖励资金’,需依据《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深坪府办规〔2023〕6号)执行。

申报材料

未提及具体申报材料要求。

政策原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关于开展坪山区2026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续发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zps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2836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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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深坪府办规〔2023〕6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做好坪山区2026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续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发审核对象

于2024年和2025年成功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并已完成奖励发放的企业。

二、续发审核流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根据《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进行续发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不予续发奖励,并将原因告知申请人。审核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有需要调整收款账户的请及时申报。

三、续发条件

(一)续发主体应仍为坪山区企业。

(二)企业应按期连续申报税务,无税务异常情况。

(三)奖励资金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

1.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转型后企业未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3.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

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金牛大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936902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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