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06.11
发布部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262094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企业需符合国家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并按照自愿原则参与评价。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262094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6〕1055号),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正式启动,请按照通知要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评价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6至8月每月各组织一批,8月31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每批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

二、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国家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机构申报,履行诚信申报承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三、其他事项

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参评企业,在公示前要开展实地核查,按要求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场核查意见表》并反馈至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一)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二)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

(三)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四)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五)首次参评的企业。

四、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88303920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909651.html)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1日

上一篇:坪山区超悦生活季促消费
下一篇:河源市省级稳外贸综合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