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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技副总"产业教授"

发布时间:2026.06.12
发布部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ti.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78870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1. 科技副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研究方向与惠州产业发展需求契合(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主导产业及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能保证在聘期内累计服务企业不少于30天。 2. 产业教授:长期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具有丰富产业实践经验和行业影响力;能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热心教育事业,能承担课程教学或指导实习实训。 3. 企业需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高校需结合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需求。

扶持标准

1. 对立项的‘科技副总’项目和完成合同的‘产业教授’项目给予经费补助(用于研发、技术攻关、差旅交通及生活补贴)。 2. 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可优先或单列支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 成效突出者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并纳入科技人才库管理。

申报材料

1. 科技副总:《科技副总人才信息登记表》(含研究方向、科研能力、服务设想及典型案例材料)。 2. 产业教授:《产业教授人才信息登记表》(含从业经历、技术专长、教学意向及典型案例材料)。 3. 企业岗位需求:《企业科技副总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含企业基本情况、技术攻关方向、能力要求等)。 4. 高校岗位需求:《高校产业教授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含教学任务、联合研发方向、实习实训计划等)。 5.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及扫描件。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惠州市“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项目需求和申报信息的通知

http://sti.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78870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重大部署,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畅通高层次人才在高校院所与企业间的流动渠道,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我市“2+1”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开展“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项目需求与申报信息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本次征集旨在摸清高校院所专家教授服务企业创新的意愿和能力底数、摸清企业对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底数,搭建高效的双向对接平台,推动一批高校专家教授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一批企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解决一批企业关键技术难题,转化一批高校科技成果,培养一批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助力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内容

  (一)“科技副总”高校院所专家教授服务意向征集

  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征集中有意愿到我市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的科研人员信息。征集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对具有丰富产业技术成果或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2.研究方向与惠州产业发展需求契合,重点聚焦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主导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核技术应用、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

  3.能够保证在聘期内有足够时间服务企业(原则上实施期内在企服务累计不少于30天)。

  请科研人员,填报《“科技副总”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并简要介绍个人研究方向、科研能力和服务企业的初步设想。对已在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或与惠州企业已有合作基础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可一并提供典型案例材料。

  (二)产业教授:企业高层次技术人才推荐意向征集

  面向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征集有意向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的企业技术骨干或高管信息。征集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产业实践经验和行业影响力。

  2.具有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3.热心教育事业,能承担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请各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技术人才,填报《“产业教授”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简要介绍个人从业经历、技术专长和教学意向。对已在高校担任兼职教授或参与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可一并提供典型案例材料。

  (三)企业“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征集

  面向我市有技术研发、人才引进需求的企业,征集对“科技副总”岗位的具体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主导产业或技术领域、拟聘请“科技副总”从事的技术攻关方向、对“科技副总”的专业背景与能力要求、期望的合作期限等。请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填报《企业“科技副总”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四)高校“产业教授”岗位需求征集

  面向高校征集对“产业教授”的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聘请“产业教授”承担的教学任务、联合研发方向、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计划等。请高校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填报《高校“产业教授”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

  三、支持政策

  1.对经立项的“科技副总”项目和已完成合同的“产业教授”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一定的经费补助,主要用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差旅交通及生活补贴等。具体政策另文发布。

  2.“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开展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可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或单列支持。

  3.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并纳入惠州市科技人才库管理服务。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单位、个人请根据征集内容选择对应表格进行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典型案例材料可从合作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启示等方面进行阐述。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kjjrck@huizhou.gov.cn。

  附件:1.“科技副总”人才信息登记表.docx

          2.“产业教授”人才信息登记表.docx

          3.企业“科技副总”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x

          4.高校“产业教授”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x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1日

(联系人:科技人才科,0752-28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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