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需符合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的培育领域(如生物制药、食品及添加剂、化妆品等)。
2. 具备独立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通过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卫生评估并取得相关资质。
3. 配备通用及专用仪器设备(如生物反应器、色谱系统、检测设备等),具体设备要求按领域划分。
4. 人才团队需不少于15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占比不低于60%。
5. 具备中试服务经验,至少完成5项中试项目,其中2项成功产业化或孵化3家以上企业(估值总计2000万元以上)。
6.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菌种管理、技术保密、安全监控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