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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

发布时间:2026.06.12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6/6/12/art_82540_1178452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人才政策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在江苏省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已实质性运行一年以上;2. 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不直接从事市场化产品生产和销售;3.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立单位章程,并在研发投入、单位运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4. 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此外,需满足以下分类条件:(1)引领型:员工总人数10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70人),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7000万元,研发投入≥50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4000万元,研发场地≥6000平方米;(2)标杆型:员工总人数7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40人),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5000万元,研发投入≥30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2500万元,研发场地≥4000平方米;(3)成长型:员工总人数4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20人),上年度营业总收入≥1000万元,研发投入≥5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500万元,固定研发场地≥2000平方米。

扶持标准

1. 考核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予以经费补助;2. 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对建设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申报材料

1. 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2. 未来三年建设方案;3. 推荐汇总表;4.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独立法人资格佐证材料;5. 机构人员名单(全职研发人员需提供社保清单);6. 2023—2025年知识产权证书、代表性论文、科技项目承担证明、科技奖励证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证明;7. 与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签署的共建协议;8. 其他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遴选培育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6/6/12/art_82540_11784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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