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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OPC创业生态专项

发布时间:2026.06.13
发布部门: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含区科信局)
原文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506986557780484096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创业扶持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创新
  • 金融惠企

申报条件

1. 在海淀区合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符合海淀区“1+X+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向;3.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2023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注册);4. 无严重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5. 员工总数不超过10人;6. 单一创始人合计持股比例超50%;7. 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生产工具,需提供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资质佐证;8. 月均软硬件费用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9. 申请人需为OPC青年创始人或获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企业的核心人才,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家庭在京无住房。

扶持标准

1. 定向配租人才保障住房:租金5折、最长3年租期;2. 未配租者可申领每月2000元安居补贴(最长2年),在海淀北部租赁房屋的额外给予每月1000元安居奖励;3. 每家企业最多申报3人。

申报材料

1. 申请人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2. 海淀区创业青年人才安居支持申请表;3. 获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企业的股权融资证明(投资协议及银行到账凭证扫描件)及核心人员证明材料;4. 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政策原文

2026年海淀区全面打造OPC创业生态专项(支持优质创赛项目转化)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50698655778048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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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

1.在海淀区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海淀区“1+X+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向。

3.企业成立时间自注册之日起至指南发布之日,不超过3年(注册日期应在2023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之间)。

4.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人员结构

5.企业员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6.单一个人在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决策和主要业务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股权穿透后,单一创始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三)技术特征

7.以人工智能技术作为核心生产工具与关键驱动力。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或相关技术,完成核心产品或服务、主要业务流程等,实现商业闭环。若企业具备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等情况,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请一并提供佐证材料。

8.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智能设施使用能力(包括自有或租用),能够支撑其全业务链路的独立或主导运行。过去12个月,企业采购Token、算力、工具等软硬件费用月均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成立之日起计算。

事项描述

(一)支持优质创赛项目转化。对近3年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HICOOL全球创业大赛”“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京彩AI·智汇全球’北京大学生‘超级个体’(OPC)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由其获奖人(团队)在海淀创办的OPC,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二)对已公开获奖名单的赛事,符合支持条件的OPC无需提交申报材料,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依据公示名单实行免申即享政策支持。对未公开获奖名单的赛事,符合支持条件的OPC需提交获奖证书、获奖奖杯奖牌。证书等材料原件为实体文件的应提交清晰扫描件,如为电子证书的请提交原件。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获奖证书、获奖奖杯奖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6-13至2026-07-1923:59:59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8499649,010-88499683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为提升政策实施成效,本专项将先行启动措施一的申报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随后启动其他措施条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申报措施三(模型券补贴支持)、措施五方向一(专项贷款支持)的主体,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自主申报,其申报受理及审核工作不受措施一(科技人才创办OPC补贴)审核结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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