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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发布时间:2026.06.15
发布部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jnsti.jinan.gov.cn/col/col13061/art/2026/art_6644e6e68c6a42c9860c0ba4ae7bb4db.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人才政策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提供符合新疆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且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成熟科技成果。科技成果需处于可规模化量产(成熟可直接落地)阶段,并明确拟落地(或已落地)新疆地州市及单位。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强调科技成果需符合新疆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并处于成熟可直接落地阶段。优先考虑与新疆产业对接的科技成果。

申报材料

1. 《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附件2),需填写成果名称、持有单位、落地信息、联系人等;2. 科技援疆成果相关材料(附件1),包括文字内容(500-800字)、2-3张高清图片(JPG/PNG格式,≥2MB,分辨率≥300dpi,配简要说明);3. 成果单位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可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的通知

http://jnsti.jinan.gov.cn/col/col13061/art/2026/art_6644e6e68c6a42c9860c0ba4ae7bb4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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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将“十四五”时期科技援疆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援疆成果

提供“十四五”时期特别是2024年10月份以来的科技援疆典型成果、合作案例、创新平台、人才引进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征集可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

征集符合新疆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且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成熟科技成果,请填报《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附件2)。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6月16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fwycjc@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51708842

附件1:科技援疆成果主题和内容要求.docx

附件2: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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