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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5
发布部门: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99015673322250240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总部企业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东城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具有项目建设应有的资金筹措能力;2.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程序合法合规,资质及手续齐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 申报主体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人力资源服务为核心业务;4. 申报主体若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支持;5. 同一主体、项目、事项若同时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或其他扶持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支持。

扶持标准

对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数智化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包括活动举办、技能培训、人事招聘、劳务派遣等),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 申报表(签字+盖章);2. 申报单位承诺书(签字+盖章);3. 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4. 企业近3年完税凭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盖章);5. 企业信用报告(盖章);6.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7. 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及对应支出凭证(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收入纳税明细等)(盖章);8. 项目情况报告(盖章)。

政策原文

2026年东城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强化高能级总部企业辐射引领奖励)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99015673322250240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东城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具有项目建设应有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资质及手续齐全完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主体须已取得北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总部企业确认证书,或已列入经北京市商务局认定的总部企业名单。

(四)申报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和东城区其他扶持政策,原则上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项描述

对提升能级,新增研发创新、财资管理、投资决策、采购分销、供应链管理、共享服务等功能,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上实现创新突破,对推动区域总部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实现创新突破的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包括:

(一)为强化研发创新与投资决策功能,新建的研发中心、投资平台项目。

(二)为保障信息安全,提升财资管理、采购分销、业务运营、供应链管理效率和水平,新建的智能化、信息化平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供应链平台、财资管理系统、采购协同平台、运营管理系统、信息技术管控系统及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

(三)为创新商业模式与消费场景,新增的总部直营体验中心、连锁门店、服务场景、零售前置仓、绿色低碳示范门店、无人零售终端及及相关的配套设施项目。

(四)为提升企业总部能级,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上实现创新突破的其他项目。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近3年完税凭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企业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北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总部企业确认证书(或经市商务局认定的总部名单)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与投资相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收入纳税明细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项目情况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6-15至2026-07-0417:00:00

办理程序

1.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申报材料或线上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区商务局、区人保局相关科室。纸质材料不予退回。

咨询电话

010-67079136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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