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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发布时间:2026.06.15
发布部门: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gxt.nmg.gov.cn/zwgk/fdzdgknr/tzgg/202606/t20260615_291644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属于中小企业范畴。企业需符合新兴产业方向,且展品需通过质量审核,展现最新产品和专精特新发展成效。

扶持标准

展位费和特装费用由工信厅承担,盟市及参展人员差旅费用自理。工信厅提供整体特装支持,但未明确其他资金补贴或奖励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第二十一届中博会省区市展区参展企业信息表》(附件1)及《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参展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联系人信息、所属行业、中小企业认定情况、展品信息等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http://gxt.nmg.gov.cn/zwgk/fdzdgknr/tzgg/202606/t20260615_2916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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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26年9月3日至6日在广州市举办。本届展会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32次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同期举办,将邀请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中小企业部长出席开幕式、巡馆等重要活动。为展示我区优质中小企业创新成果,拓展市场对接资源,现就我区组展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展工作

(一)本届中博会我区展位设在新兴产业展区,请各盟市围绕新兴产业组织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参展,并切实把好企业关和展品质量关,展现中小企业最新产品和专精特新发展成效。填报《第二十一届中博会省区市展区参展企业信息表》(附件1),于8月7日前报送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二)本届中博会设立新品发布系列活动,为中小企业提升参展成效,助力企业开拓创新,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请各盟市积极征集有意愿在中博会期间进行新品发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

(三)工信厅将对展位进行整体特装,展位费和特装费由工信厅支付,盟市及参展人员差旅费用自理。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高度重视参展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及相关配套活动。按照中博会组委会要求做好展品摆放、布展及撤展相关工作。展会期间积极组织对接签约活动,做好参展企业的合同和意向信息采集及数据统计工作,展会期间每日在联络员群进行报送。

(二)请各盟市指定专人负责中博会参展工作,工信厅组建第二十一届中博会内蒙古自治区联络员群,有关招展、布展等相关工作要求,将通过联络员群及时通知。请各盟市尽快确定联络员名单并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于6月22日前报送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马国银 李攀峰

联系电话:0471—4866513 4864953 

电子邮箱:nmgzxj@126.com.

 

附件:1.第二十一届中博会省区市展区参展企业信息表

2.联络员信息表

3.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4.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新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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