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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浮创新科技

发布时间:2026.06.16
发布部门: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yunfu.gov.cn/kjj/ztzl/kjglhxmjfxxgk/kjjhgl/content/post_201865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主要成果须在云浮市完成,且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2024年5月7日前已应用)。 2. 项目需通过科技成果评价(结题验收、鉴定、评审、第三方评价等形式)。 3. 第一完成单位须为云浮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中直、省直驻云浮单位除外)。 4. 所列论文、专著需以国内完成为主,至少1篇在国内发表,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 5. 项目成果须为非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需提交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 6. 个人不得连续两年申报,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仅限申报1次。 7. 公务员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实质性贡献者除外。 8. 项目完成人及单位不可更改或增减,需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可撤销申报。 9. 项目需符合科研诚信要求,严重失信或违背科研伦理者一票否决。

扶持标准

1. 奖项分为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 2. 科技进步奖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总申报量5%)、二等奖(≤15%)、三等奖(≤20%)。 3. 特等奖授奖人数≤15人,单位≤10个;一等奖人数≤10人,单位≤8个;二等奖人数≤7人,单位≤5个;三等奖人数≤5人,单位≤3个。 4. 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数量≤3项,每项人数≤10人,单位≤5个。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简况表(科技成果推广奖无需提供)及附件材料。 2. 附件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明、标准规范、代表性论文专著、应用佐证材料、结题验收材料、成果评价材料、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承诺函等。 3. 材料需胶装一式5份(至少1份签章原件),简况表一式5份。 4. 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需于6月23日17:30前发送至yunfucjh@163.com,纸质材料同期报送至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通知

https://www.yunfu.gov.cn/kjj/ztzl/kjglhxmjfxxgk/kjjhgl/content/post_2018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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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聚集,提高云浮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由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设立和承办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通知》以及《云浮创新科技奖章程》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云浮创新科技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主要成果应在云浮市完成,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创新科技奖奖励完成、应用、普及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推动科学技术普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云浮创新科技奖注重创新性、效益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鼓励奖励以申报单位牵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二)获云浮创新科技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申报,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次。

(三)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成果评价形式包括结题验收、鉴定、评审、第三方评价等。

(四)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原则上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云浮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中直、省直驻云浮有关单位除外。

(五)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完成为主,且至少有1篇在国内发表,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云浮创新科技奖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六)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24年5月7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

(七)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提交存档备查。

(八)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九)公务员、机关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申报的,必须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工作的不得申报。

(十)已申报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申报单位发函并经云浮创新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可撤销项目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授奖数量

本年度云浮创新科技奖奖项设置: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科技进步奖原则上设置3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科研成果,可设置特等奖。其中:特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总申报数量的5%,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总申报数量的15%,三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总申报数量的20%。每项特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每项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数不超过8个;每项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数不超过5个;每项三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授奖单位数不超过3个。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每项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授奖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

三、公示要求

申报云浮创新科技奖的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应按照《2025年度云浮创新科技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3)进行相应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填写和审核

各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指南》(附件1)、《2025年度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指南》(附件2)的要求填写和审核。申请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各申报单位及个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符合《2025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指南》、《2025年度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指南》的形式要求。材料正式提交后,评审前,承办机构将对本年度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二)材料制作要求

2025年度云浮创新科技奖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简况表及附件材料,其中: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合并用胶装方式装订一式5份(至少1份签章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首页无须另加封面,装订不整齐,字迹模糊不予受理。简况表一式5份。

(三)申报材料报送

《云浮创新科技奖申请书》《云浮创新科技奖简况表》(申报科技成果推广奖的无需提供)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于6月23日17: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unfucjh@163.com;纸质材料于6月23日17:30前报送至设奖及承办机构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设奖机构及承办机构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后续将对“云浮创新科技奖”有关受理、拟奖、获奖等信息在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公众号公开发布,敬请关注(二维码见附件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万思敏

联系电话:0766-8833856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富华路1号502室

附件:附件1:2025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度成果推广奖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5年度云浮创新科技奖公示表.docx

            附件4:云浮创新科技奖奖励章程.doc

            附件5:云浮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公众号二维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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