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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发布时间:2026.06.16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91267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农业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广东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成果需符合新疆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应用前景,技术成熟度较高且知识产权清晰。

扶持标准

经汇总审核后择优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将被列入自治区科技援疆项目支持范围,推动成果在新疆落地转化。

申报材料

需填写《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持有单位、拟落地新疆地州市及单位、联系人信息、成果类别、成熟度、合作落地模式、涉及领域、对接情况、应用场景概述、推广概述及落地效益等,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扫描件。

政策原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可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91267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全国科技援疆工作部署,持续推动科技援疆走深走实,促进我省优质科技成果向新疆转移转化,按照科技援疆工作安排及新疆方面需要,现面向全省征集符合新疆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成熟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等。

二、成果要求

符合新疆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应用前景且技术成熟度较高、知识产权清晰的科技成果。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填写《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见附件),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jt_zhangxz@gd.gov.cn。

四、支持方式

汇总审核后择优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经相关工作程序后,将列入自治区科技援疆项目支持范围,推动成果在新疆落地转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163434,020-83163639。

附件: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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