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福建省“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需求

发布时间:2026.06.16
发布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606/t20260616_7163837.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意向转化方原则上应为福建省内(计划单列市除外)的龙头、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包括工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包括2025年主营收入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

扶持标准

达成转化意向的需求,如符合福建省科技厅“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项目要求,可申请相关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未明确,需按照“揭榜挂帅”项目相关程序开展申报评审。

申报材料

需提交《合作意向书》《成果转化项目意向对接表》(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由省市主管单位汇总出具的《汇总表》(盖章件)。

政策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需求意向转化方的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606/t20260616_7163837.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厅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家级创新平台开展“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需求征集工作,经研究确定11项通过形式审查的需求(清单见附件1),现发布并面向省内企业征集意向转化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意向转化方原则上应为省内(计划单列市除外)龙头、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包括工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包括2025年主营收入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

二、意向转化方可按照项目清单中的联系方式,与成果来源单位联系人协商成果转化方式、转化金额(即技术交易费用金额)等。如达成转化意向,应签署《合作意向书》并填写《成果转化项目意向对接表》(见附件2)。

三、达成转化意向的需求,如符合我厅“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项目要求,可申请相关支持,我厅将按照“揭榜挂帅”项目相关程序开展申报评审。

四、请意向转化方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成果转化项目意向对接表》和《合作意向书》报送归口省市主管单位,由省市主管单位汇总出具《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件,一同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服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处,0591-87271671。

 

附件:1.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

2.成果转化项目意向对接表

3.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5日

上一篇:吉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下一篇:济南市就业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