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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发布时间:2026.06.15
发布部门: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taian.gov.cn/art/2026/6/26/art_45670_1031014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研发投入补贴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市级中试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1. 申报单位在市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试基地建成运营一年以上,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方向和专业领域;2. 具备必要的中试设备和场地条件,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3. 拥有与对外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包括中试研发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4. 管理运营规范,具备全流程管理机制和独立核算财务;5. 安全环保达标,近五年无重大事故;6. 服务业绩显著,近两年开展2项以上中试服务项目,累计服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扶持标准

绩效评价优秀的中试基地可推荐申报省级中试示范基地,并按程序给予市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具体金额或比例未明确)。

申报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1. 中试基地备案申报书;2. 人才、场所、设备、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3. 安评、环评报告;4. 中试服务收入到账证明(关联企业除外);5. 其他体现创新和中试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s://kjj.taian.gov.cn/art/2026/6/26/art_45670_10310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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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泰科发〔2026〕6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全市11条重点产业链和科技服务业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输变电及电线电缆、矿山装备及工程机械、高端化工、现代食品、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及科技服务业中的研究实验、专业技术服务和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领域的中试基地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方向和专业领域,符合产业发展需求,面向行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中试服务。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统一以“泰安市+技术方向+中试基地”规范基地名称,不能使用产品名称、工程或项目名称、应用系统命名。

申报单位须符合《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具备必要的中试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和场地条件;拥有与对外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具有中试研发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管理运营规范,有完善的对外服务程序及收费标准,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安全环保达标,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近两年内开展2项以上中试服务项目,累计中试服务收入到账金额不低于5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编制相关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市科技局。

(二)论证考察。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

(三)公示备案。根据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意见,提出拟备案中试基地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备案管理。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申报书》(附件1),并参照《佐证材料参考目录》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2.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统一组织推荐,填写《2026年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3.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话:6991144

邮箱:kjjcgk@ta.shandong.cn

附件:1.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申报书.doc

2.泰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汇总表.doc

 3.证明材料参考目录.doc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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