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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家重点研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8
发布部门: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hangzhou.gov.cn/col/col1693961/art/2026/art_798e2c8731e24583bb9806cc047b3b9b.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需在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实际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项目)。2. 申报单位为杭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不含各级财政预算单位)。3. 申报单位需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或列入项目任务书参与单位名单并接受拨款。4. 单个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分期到账的按到账年度分别计算配套补助额。

扶持标准

按实际到账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补助,单个申报单位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若项目已获市级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专项补助,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调整补助额。配套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申报材料

1.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申报表(附件1)。2.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3. 当期项目经费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牵头单位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及外拨凭证;课题承担单位需提供牵头单位拨款通知单及银行入账凭证;课题参与单位需提供课题承担单位拨款通知单及银行入账凭证。

政策原文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202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kj.hangzhou.gov.cn/col/col1693961/art/2026/art_798e2c8731e24583bb9806cc047b3b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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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科经局、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我局将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2026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实际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课题)(以下统称国家重点研发项目)。

2.申报单位。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杭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不含各级财政预算单位)。

3.承担要求。申报单位应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或列入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参与单位名单并接受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拨款。

4.资金要求。单个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同一项目按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分期下达资金的,以到账年度分别计算配套补助额。

二、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申报表(附件1)。如申报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存在多种承担角色情形(如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只需填报1次。

2.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

3.当期项目经费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属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需提供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以及资金外拨至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的拨款凭证;属课题承担单位的,需提供牵头承担单位的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属课题参与单位并接受课题承担单位拨款的,需提供课题承担单位的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申报补助要求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按不超过征集时段内实际到账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补助,单个申报单位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如该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已获市级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专项补助的,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相应调整补助额。配套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四、申报工作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项目补助—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7月17日。网上不受理涉密内容项目。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在线打印的申报表1份及完整附件材料1套(A4纸规格装订整齐),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如项目有涉密内容,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并进行审查后,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

3.区县审核。区、县(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6年7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

五、咨询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项目管理中心:楼菁华、吕克斐,联系电话:87080230、87025452;系统技术支持:王楠,联系电话:85151402。

2.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重大处:沈吉英、金旭东,联系电话:85255663、85255653。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申报表.wps

     2.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推荐汇总表.wps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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