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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毕业企业

发布时间:2026.06.18
发布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pudong.gov.cn/019010004/20260618/82845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浦东新区孵化器毕业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一项:1. 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 近两年内累计获得投资超过500万元;3. 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4. 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扶持标准

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毕业企业条件的企业,将给予毕业编号,并可作为申报浦东新区相关政策的依据。

申报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具体材料内容未明确说明,需根据申报条件提供对应证明(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投资协议、财务报表、并购或上市证明等)。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毕业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https://www.pudong.gov.cn/019010004/20260618/828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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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及在孵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开展2025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毕业企业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企业登记条件

 

 浦东新区孵化器毕业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一项:

 

(一)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近两年内累计获得投资超过500万元;

 

(三)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四)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毕业企业申报时间及登记流程

 

1、各创新型孵化器须按照毕业企业登记条件,梳理载体内在孵企业。

 

2、符合毕业条件的在孵企业可由所在的创新型孵化器于7月10日前,登陆浦东科创载体综合服务平台(https://kjw.pudong.gov.cn/pdkjwmsesp/pdkjwmsesp-website/moryq/login)进行毕业企业申报。

 

3、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4、毕业企业须为已录入系统的在孵企业,如企业尚未在创新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名录内,须先行填报在孵企业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再行申报毕业。

 

5、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毕业企业条件的企业,将给予毕业编号,并可作为申报浦东新区相关政策的依据。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张老师68811073,毕老师58430779;

 

网站技术支持:云老师20231082-855。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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