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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两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6.06.18
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4028805a9eb11d9c019ed9f7b9a627d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请单位需具备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园区建设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2.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研究能力,且需全程实质性参与工作;3. 项目团队人员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要求相适应;4. 项目成果所有权归属朝阳区商务局;5. 项目总费用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的《朝阳“两区”建设发展提升项目申报书》;2. 纸质版申报书需加盖公章,一式3份;3. 电子版申报书通过电子邮件提交;4. 申报书需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团队成员信息、项目理解与初步服务方案、完成项目条件和保证、初步经费预算等内容。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2026年“两区”建设发展提升》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4028805a9eb11d9c019ed9f7b9a627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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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紧抓“十五五”时期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发展机遇,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推动朝阳“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朝阳区商务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6年“两区”建设发展提升等工作,推动朝阳“两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两区”建设发展提升项目

二、发布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朝阳区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政策咨询。围绕朝阳区服务贸易开展调研,摸清朝阳区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参考国家、北京市出台的支持服务贸易政策等文件,形成推动朝阳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对编制朝阳区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相关方案提供有效支撑。

(二)开展“两区”建设制度创新讲座活动。邀请“两区”建设制度创新领域专家开展讲座活动,重点向区内“两区”重点部门讲解关于制度创新案例线索挖掘、编写思路和注意事项,解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两区”建设的政策趋势与制度型开放方向,切实提高我区各部门制度创新能力。

(三)开展“两区”开放创新政策汇编解读。围绕朝阳区“两区”建设的实际需求,系统汇总归集国家层面及北京市级出台的各类开放创新政策,按照政策层级、适用领域等维度进行分类整理,并对政策进行解读,形成结构清晰、便于查询的政策清单,编撰形成开放创新政策汇编,为推动政策的落地提供参考。

(四)提出集成式制度创新探索建议。按照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内在要求,针对贸易、投资便利化等重点方向,提出区内开展集成式制度创新探索建议,着力破解各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切实推动政策与制度的协同创新。

四、选聘要求

(一)申请单位团队应具有在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园区建设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能为朝阳“两区”建设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研究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相关工作。

(三)项目团队的人员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所需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四)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朝阳区商务局。

(五)项目总体费用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www.bjchy.gov.cn)“公示公告”栏中下载《关于征集〈2026年“两区”建设发展提升〉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以及《朝阳“两区”建设发展提升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请单位应严格按时限完成《申报书》填写,纸质版《申报书》须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6月25日(周四)17:00前通过邮寄或送达(一式3份)等方式,连同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并送交朝阳区商务局办公室(以邮戳、送达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地址:cylqb@bjchy.gov.cn。请在信函右上角及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两区’建设发展提升”。来函中请明确一名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通知参加评审工作。

(三)朝阳区商务局组织比选小组,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项目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现场公布,最终结果将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发至获选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办单位应在接到获选结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委托协议送至区商务局。审定通过后,区商务局将及时组织签订委托协议,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二)项目承办单位应按照委托协议规定的日期按时完成各阶段成果。

(三)项目期间,朝阳区商务局将根据项目内容需要,协助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并要求承办单位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七、项目经费

朝阳区商务局根据合同约定,拨付项目经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5099940

电子邮箱:cylqb@bjchy.gov.cn

附件: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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