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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26.06.15
发布部门: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taizhou.gov.cn/xwdt/tzgg/art/2026/art_a653e2c2fa6040aa86d656a4bdd7779b.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在江苏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的设计开发、制造工艺、产线运维、生产管控、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2. 在江苏省就业的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3. 在江苏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4. 高技能人才需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5. 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需符合重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等条件; 6.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委托评审函; 7.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8. 受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扶持标准

1. 根据《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 2. 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职称需符合《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 3. “绿色通道”申报需满足: - 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科技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 - 高级工程师:省科技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第1名; 4. 继续教育需符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 5. 学历、资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双面打印); 2. 《申报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高级15份、中级5份,A3规格); 3. 单位公示、推荐材料; 4. 年度考核材料; 5. 学历(学位)证书; 6.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7.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8.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年度分类); 9. 破格申请等资格证明材料; 10.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 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鉴定报告等); 12. 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扫描件及出版证明); 13. 其他佐证材料; 14. 材料分册要求: - 第一分册:3-9项材料; - 第二分册:10-13项材料; - 每分册需有封面、目录及页码; - 材料装入档案盒(袋),每人最多2盒(袋); -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gxj.taizhou.gov.cn/xwdt/tzgg/art/2026/art_a653e2c2fa6040aa86d656a4bdd777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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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机协〔2026〕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工信部门会同属地人社部门,严格把握申报起始时间,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和审核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于8月10日前,将职称申报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申报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市政府主楼102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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