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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发布时间:2026.06.22
发布部门: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amr.binzhou.gov.cn/art/2026/6/22/art_121173_1031431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专利权质押贷款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贷款合同完成还本付息;3. 至少包含一项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4. 该笔贷款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贴息比例或金额,需根据《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修订)》和《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申报材料

1. 滨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附件1);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押登记通知书、首次质押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等);3. 滨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附件2)。

政策原文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滨州市2025年度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amr.binzhou.gov.cn/art/2026/6/22/art_121173_10314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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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修订)》,参照《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专利权质押贷款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贷款合同完成还本付息且至少包含一项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该笔贷款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

二、申报材料

企业要填报滨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填报滨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事项

(一)属地申报。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的申报受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盖章后扫描PDF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提交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初步审核合格后报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电子件发至指定邮箱。

(三)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逐项对照原件核实,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5〕18号)

文件要求,上报市局前按照要求征求县区相关部门意见。               

(四)受理时限。申报截止2026年7月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臧玉希、段梦雪

地  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8501室

邮  箱:bzscjgzscqyycjk@bz.shandong.cn

 

附件1滨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滨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xlsx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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