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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6.22
发布部门:佛山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78924&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文化领域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的三大支持方向:1. 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如打造首发中心、首店、首发活动等);2. 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如商旅文体健融合、服务消费集聚区等);3. 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具体条件包括:项目需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全球或全国首次发布;首店需满足经营面积≥50平方米、有效投入≥50万元;活动需有配套宣传及成效;展会需面积≥6000平方米且首发专区≥100平方米;服务消费场景需融合至少1个文旅体健业态等。

扶持标准

1. 投资类项目:按有效投资金额最高补助30%,单项目≤2000万元,单企业累计≤2500万元(有效投资≥200万元);2. 非投资类项目:按有效投入分档奖励,单项目≤500万元(有效投入≥30万元)。具体分档:全国首店奖励30%、广东首店25%、佛山首店20%;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分三类奖励30%/25%/20%;展会首发专区分三类奖励30%/25%/20%;服务消费场景按活动场次分三类奖励30%/25%/20%。

申报材料

需提交:1. 书面初选意见报告;2. 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1);3.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PDF扫描版1份+光盘)。具体材料可能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证明、活动计划、场地租赁合同、宣传方案等(需符合附件1《申报指南》要求)。

政策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78924&infoTyp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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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科)促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推动项目落地,现组织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按照《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局限于前期初步入库项目)申报。各区咨询电话如下:

申报主体注册地联系人联系电话
禅城区陈先生82340926
南海区魏先生86337489
顺德区张先生22831391
高明区陈小姐88881150
三水区蒋小姐87755935

二、请各区按照《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内容和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资格初审,经集体决策后,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书面初选意见报告、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1)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完整PDF扫描版1份、刻录光盘)报送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特此通知。

附件:1.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2.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佛山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环,839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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