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类:在南沙区实际经营的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或违法行为,未重复申报其他财政资金项目;2. 高校及科研机构类:在南沙区实际开展业务的高校或科研机构,研发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拥有稳定研发团队和实验条件,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或违法行为,未重复申报其他财政资金项目;3. 同一申请人当年申报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沙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zns.gov.cn/gznsscjg/gkmlpt/content/10/10870/post_10870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