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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24
发布部门: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gsgg/202606/e6357e14251546069473c502523bf874.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需由苏州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牵头,联合农机制造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测试场)、科研院所等组建‘联合体’。 2. 农机制造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纳税和社保记录,且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3.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测试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依法纳税和社保记录,且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 测试场需满足不同领域的基础条件: - 设施蔬菜:种植总面积≥200亩,核心区≥50亩,具备蔬菜机械化生产基础条件,设施大棚肩高、种植模式便于农机作业。 - 果茶桑:种植总面积≥200亩,核心区≥50亩,具备果茶桑机械化生产基础条件,株行距、道路、棚架等留有足够作业空间。 - 水产养殖:池塘面积≥100亩,核心区≥20亩,工厂化养殖面积≥1000㎡,核心区≥200㎡,基地符合生态化改造要求,具备独立进排水系统和供电网络。

扶持标准

1. 省级财政资金总额按省指南执行,每个县(市、区)申请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苏州市站联合申报总额度以省厅核定为准。 2. 资金补助方向: - 机具熟化改进补贴:用于性能优化、改进改装、运输装卸、物化消耗、性能测试等费用。 - 测试场建设补贴:用于设施改造、能源物料费、劳务补助等。 - 组织与服务补贴: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10%,用于测试方案设计、数据采集分析、报告撰写、仪器维护、成果推介等。 3. 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与项目无关支出,不可重复享受其他省级及以上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 农机制造企业承诺函(附件2)。 2.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诺函(附件4)。 3. 农机制造企业及产品信息采集表(附件1)。 4. 联合体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 5. 测试场基础设施证明及测试任务指标计划。

政策原文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特色农机中试熟化)农机制造企业及应用主体的通知

http://nyncj.suzhou.gov.cn/nlj/gsgg/202606/e6357e14251546069473c502523bf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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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特色农机中试熟化)农机制造企业及应用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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