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实际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 申报主体需按照私有化部署、云化部署、API接口调用或大模型一体机的方式开展模型应用,应用方向应围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医疗、教育、文旅、制造、金融、交通等领域,应用成效显著,可在行业复制或推广。
3. 申报主体与模型服务提供方为非关联企业,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相关模型服务不得转租、转售。
4. 申报主体模型应用的实际时间需在2025年8月9日至2026年6月30日内,未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5. 申报主体使用的模型服务应经中央网信办备案。
6. 单个兑现周期内,同一申报主体的单一项目仅可从私有化部署、云化部署、API接口调用、大模型一体机采购(仅限非硬件部分)中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一次,不得就同一项目以不同申报类型多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