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算力服务机构,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在深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制度;(三)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智能算力服务资质;(四)申请单位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应当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五)申请单位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六)申请单位不能同时申请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和申领训力券;申请单位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