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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

发布时间:2026.06.25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6279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算力服务机构,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在深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制度;(三)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智能算力服务资质;(四)申请单位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应当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五)申请单位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六)申请单位不能同时申请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和申领训力券;申请单位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扶持标准

无直接资金扶持标准,入库后有效期自认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已入库服务机构新增服务事项需重新提交材料申请。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三)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五)服务事项、服务资质及收费标准复印件;(六)项目承诺书原件;(七)训力审计同意书原件;(八)科技伦理或安全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入库还需提交:(一)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二)300P FLOPS(FP16)以上智能算力规模证明材料;(三)服务平台智能算力使用计量日志功能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62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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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24日(截至18:00)。

二、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

三、申请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申请指南

2.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申请书填报指引

3.项目承诺书(从业务系统填报申请书的附件中下载)

4.训力审计同意书(模板)

5.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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