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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数字文娱集聚基地

发布时间:2026.06.26
发布部门: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2/12864/post_1286428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其他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园区(楼宇)业主单位或经业主单位授权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2. 园区(楼宇)为宝安区数字文娱产业集聚基地。3. 申报主体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入驻园区的数字文娱企业按照《宝安区数字文娱产业扶持方案》第六条规定给予租金优惠。

扶持标准

业主单位让利面积10000平方米(不含)以内的,区产业主管部门给予业主单位优惠租金40%的补贴;业主单位让利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的,给予50%的补贴。

申报材料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需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未明确列出)。

政策原文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数字文娱集聚基地租金优惠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2/12864/post_12864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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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6年数字文娱集聚基地租金优惠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业主单位给予入驻企业享受租金优惠部分,业主单位让利面积10000平方米(不含)以内的,区产业主管部门给予业主单位优惠租金40%的补贴;业主单位让利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的,区产业主管部门给予业主单位优惠租金50%的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园区(楼宇)业主单位或经业主单位授权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

2.园区(楼宇)为宝安区数字文娱产业集聚基地。

3.申报主体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入驻园区的数字文娱企业按照《宝安区数字文娱产业扶持方案》第六条规定给予租金优惠。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org.cn)搜索申报项目“2026年数字文娱集聚基地租金优惠扶持奖励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26日-7月2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五、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7849120。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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