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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揭榜挂帅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25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pds.gov.cn/contents/13998/74859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生物与新医药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条件,但需为已立项的2025年度平顶山市揭榜挂帅项目承担单位,并按要求提交中期评估材料。

扶持标准

中期评估结果将作为专项绩效评价和经费后补助的重要依据。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终止实施:1. 不合格项目需整改6个月;2. 终止实施项目将停拨经费,情节严重者通报追责并追回已拨经费。

申报材料

1. 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2.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3. 项目经费决算表;4. 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合格证书、销售合同、发票、财政资金拨款清单及银行进账单、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平顶山市2025年度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s://kjj.pds.gov.cn/contents/13998/748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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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科技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强化市级科技项目管理,提升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项目年度实施进展情况

(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专项资金投入及预算完成情况

(四)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情况

(五)预期成果研究开发实现情况

(六)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实际到位、落实情况

(七)专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评估方式

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现场核查及专家质询、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

     三、评估材料

(一)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

2.项目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等)。

3.项目财政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实际收到专项经费拨款的清单和银行进账单等复印件,专项资金支出财务明细表,专项资金单笔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

四、结果运用

中期评估结果将作为专项绩效评价、经费后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终止实施。对评估不合格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为6个月。对终止实施的,商财政局给予停拨项目经费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追回已拨付财政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咨询电话

评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制作项目实施情况汇报PPT,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于2026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

发展规划科 3977131

高新技术科 3973368

农村科技科 3931192

社会发展科技科 3973578

 

附件:1、平顶山市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评估一览表.docx

      2、平顶山市揭榜挂帅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doc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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