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需在2024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成立并纳税,在衡阳市内经营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的线下实体零售门店企业(含分/子公司)。
2. 个转企(注销个体户、法人与个体户为同一人或个体户为股东之一、个体户在2024年1月1日前成立并实际运营的)可申报。
3. 自愿参与活动,具备4-6个月资金垫付能力,能完成销售、售后服务、台账制作、风险防控等工作。
4. 具备系统化风险防控制度、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和进销存管理机制,接受抽查、审计及税务稽查。
5.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不得虚假宣传、捆绑销售、价格欺诈等。
6. 能开具湖南省正规发票,发票信息需与报名企业一致,明确标注消费者信息及补贴金额。
7. 具备稳定的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需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或与有资质回收企业合作。
8. 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能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数据上传、标识码采集等工作。
9.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