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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推优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25
发布部门: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原文链接:http://gdj.hubei.gov.cn/ywdt/tzgg/202606/t20260630_596757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其作品需符合推优工作要求(如播出时间范围、版权信息完整等)。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推优工作旨在推动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优秀作品将获得推荐资格。

申报材料

1. 参评节目版权信息及版权单位(个人)信息;2. 超高清节目、AI生成视频、系列节目单集的注明说明;3. 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需提供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备案号。

政策原文

省广电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http://gdj.hubei.gov.cn/ywdt/tzgg/202606/t20260630_5967572.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台、融媒体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高校: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6〕1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网络视听节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动员,压实辖区责任。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推优工作作为推动本地网络视听精品创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并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作品应报尽报。本年度推优工作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

二是严格把握节点,按时完成申报。请各申报机构和个人务必注意每季度申报截止时间节点,每季度的作品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26年7月5日、7月15日、10月10日,2027年1月10日。请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是规范填报材料,确保信息准确。申报机构或个人填报前需确认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认真核对版权信息,确保版权单位(个人)信息完整准确。超高清节目、AI生成视频、系列节目中的单集(期)作品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在系统填报时明确注明。参与推优评选的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直播节目应填尽填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备案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谢佳琳;联系电话:027—6889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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