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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

发布时间:2026.07.01
发布部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https://wlt.shanxi.gov.cn/xwzx/tzgg/202607/t20260701_10167905.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 稳企稳岗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2024年8月23日前已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示或正式报送产能置换方案;2. 实施实质性兼并重组或购买产能;3. 退出项目需明确拆除时间及产能置换比例(如1.1:1或1.25:1);4. 建设项目需符合工信部原〔2026〕97号文要求,包括设备型号、建设产能、拟开工及投产时间等。

扶持标准

1. 炼铁产能置换比例:实质性兼并重组及自有产能按1.1:1,购买产能按1.25:1;2. 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实质性兼并重组按1.1:1,产能指标交易按1.25:1;3. 建设项目需配套相应冶炼设备(如135吨电炉、AOD炉等);4. 退出产能需明确拆除时间及置换后产能计算(如50万吨/年置换后为45.45万吨/年)。

申报材料

1. 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方案表(含建设及退出项目明细);2. 产能置换公示文件(如内工信冶建工字〔2024〕66号);3. 向省级工信部门报送的产能置换方案报告(如包工信发〔2024〕190号);4. 地方工信部门推动产能置换工作的报告(如石工科字〔2026〕45号);5. 设备型号、建设产能、拆除时间等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s://wlt.shanxi.gov.cn/xwzx/tzgg/202607/t20260701_10167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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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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