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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

发布时间:2026.06.17
发布部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607/t20260701_281550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扶持标准

培育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与应用案例,遴选并发布成果、建立培育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产业部门、生态环境治理部门与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的深度合作。

申报材料

1. 承诺书(模板);2.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 体现应用场景或产品技术水平、建设进展和应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场景建设运行证明、第三方评价、专利、软著、获奖情况等);4. 联合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如有);5. 近三年建设资金来源及组成说明;6. 单位及联合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政策原文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应用征集的通知

https://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607/t20260701_281550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开发区)人工智能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武政办〔2026〕21号),发挥“双组长+”(人工智能主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区)工作机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创新应用、场景落地与成果转化,市经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应用征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与应用案例,包括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应用场景、大模型和智能体、服务平台、智能终端产品等。遴选并发布具有示范价值的成果、建立培育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产业部门、生态环境治理部门与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的深度合作,助力人工智能产业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对象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三、征集方向

(一)人工智能+生态环境治理应用场景

面向生态环境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环境应急处置、环评审批服务、生态环境科普宣传等业务领域,涵盖智能监测监控、生态环境数据分析、精准治污管控、环境风险预警、智慧政务服务、生态教研科普、环境执法监管等落地应用场景。

(二)大模型和智能体

面向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大模型;生态环境垂直领域智能体(Agent),包括环境监测分析智能体、污染溯源研判智能体、生态质量评估智能体、环境应急处置智能体、环评智能辅助审批助手、环保科普智能助手、执法监管智能体等。

(三)服务平台

开放的AI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平台。

(四)智能终端产品

适配生态环境场景的智能硬件,包括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大气环境监测终端、噪声监测仪、土壤快速检测设备、无人机环境巡检终端、VR/AR生态科普与模拟实训终端、智能环境执法记录仪、污染源在线监控终端、生态感知智能传感设备等。

四、征集要求

(一)请各区组织发动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指导申报单位分类填写对应的申报表,由各区人工智能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梳理汇总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和本区汇总表(见附件5,需区生态环境部门和人工智能部门分别盖章),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本区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二份,推荐意见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213室(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企业服务大楼),并同步报送电子版(Word和PDF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至邮箱whaicj@126.com及hjxxzx1009@163.com。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内容须完整、真实、准确,逾期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同一项目/产品不得重复申报多个方向。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人工智能专班唐欢  027-85317173

市经信局周前进  027-85316971

市生态环境局周佳 027-858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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