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南山区医疗科技产品

发布时间:2026.07.02
发布部门: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87450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批发和零售业
  • 扩产上规模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1. 在深圳市南山区实际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参与活动的产品在南山区有实际运营销售;3. 产品需为合格产品,具备合法生产、销售资质:(1)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非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报告或CCC认证证书;4. 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5. 具备线下实体销售网点并支持线下核销;6. 承诺按政府补贴50%、企业配资50%比例提供优惠;7. 自愿接受政府监督管理并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扶持标准

政府补贴50%、企业配资50%的比例提供综合优惠,通过惠民消费券形式促进医疗科技产品消费。

申报材料

1. 报名申请表(含产品清单及常规零售价);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 产品合规性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质检报告或认证证书);4. 配资承诺函(按模板签署);5. 合规经营承诺书(按模板签署);6.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7. 企业所属街道、支付渠道、收银系统等信息说明。

政策原文

关于公开征集“健康南山”惠民消费券活动医疗科技产品企业的公告(以此为准)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87450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南山区医疗科技产品消费,助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科技企业积极参与,我局拟开展2026年“健康南山”惠民消费券专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医疗科技产品消费券板块的企业及产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深圳市南山区实际经营、具备合法资质和销售能力的医疗科技产品企业。产品范围包括:智能穿戴设备、家用医疗器械、康复辅助设备、健康监测设备等。

二、报名条件

1.在深圳市南山区实际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参与活动的产品在深圳市南山区有实际运营销售。

3.产品需为合格产品,具备合法生产、销售资质:

(1)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2)非医疗器械产品均须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产品质检报告,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等有效认证证书。

4.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3)其他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具备线下实体销售网点,能够支持线下核销。

6.承诺按“政府补贴50%、企业配资50%”的比例提供综合优惠。

7.自愿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清单及常规零售价(含产品名称、产品类别、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如有)、单价、线下销售网点信息、近期常规销售价格销售记录)。

4.产品合规性证明文件(按本公告第二条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质检报告或认证证书等相应材料)。

5.配资承诺函(承诺按1:1比例配资;模板见附件2,须按模板内容签署)。

6.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价格透明、不虚假宣传、配合审计等;模板见附件3,须按模板内容签署)。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

报名方式:请有意愿参与2026年“健康南山”惠民消费券活动的产品企业,在2026年7月6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健康南山惠民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55-2656652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wjjyzk@szns.gov.cn

五、筛选程序

综合评估:由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评审,重点考察报名企业的资质、产品合规性、产品科技含量、市场口碑、线下核销能力、配资意愿等。

名单公示:拟入选企业及产品名单在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纳入活动范围。

六、其他事项

1.入选企业须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2.本次活动不向入选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入选企业须按照要求参与培训,完成收银系统对接后方可开展核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2日

上一篇:南昌市文旅消费券
下一篇:辽阳市2026年度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