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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26.07.01
发布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1981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失信名单;7.单位负责人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参与过本项目相关服务。

扶持标准

服务费用含税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申报材料

供应商需提交: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2.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4.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5.总公司授权书(分支机构适用);6.信用记录证明(如适用);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政策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2026-202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的通告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19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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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202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202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项目。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组织开展2026-202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切实可行的认定工作方案、评审指标体系等;

(2)受理认定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开展符合性审查、材料评审等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察;

(5)原则上应在认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3个月内,正式向我厅提交认定情况报告;

(6)认定工作相关资料的规范存档、保管和移交。

2.组织对所有需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202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工作方案、评审指标体系等;

(2)受理评价材料;

(3)组织专家开展符合性审查、材料评审等工作;

(4)原则上应在评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4个月内,正式向我厅提交评价情况报告;

(5)评价工作相关资料的规范存档、保管和移交。

3.开展2026-202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统计分析工作,按年度向我厅提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总结报告。

4.协助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政策宣讲、交流研讨等活动。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服务费用:含税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四、遴选方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对项目进行采购。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自愿参与遴选报价。报名服务供应商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获取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参与评标。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在线。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电话:020-8313324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20-8318722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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