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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6.07.03
发布部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607/t20260703_9058612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农业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且需满足以下条件: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服务能力及专业资源;2.无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失信记录;3.同一单位最多可单独申报三个项目。

扶持标准

前补助项目资助标准:维权援助项目30万元,涉外商标预警监测项目30万元,地理标志产品溯源体系试点项目50万元,地理标志宣传推广项目40万元。后补助项目资助标准: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项目、地理标志用标企业资助项目、涉外维权资助项目具体金额未明确,需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需按项目类别填写并加盖公章);2.印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管理资质等资料);3.材料格式要求:纸质版A4纸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电子版需提交Word/WPS格式申报书及盖章PDF版,内容与纸质版一致。

政策原文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607/t20260703_90586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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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发布《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申报。

2026年7月2日   

   

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六大产业集群”“三大特色产业” 和区域重点特色优势产业等建设,不断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扎实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行〔2025〕75号)规定,我局制定《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履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职责,持续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努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主体多元化、供给均等化、领域多样化、支撑数字化,规范市场秩序,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一)前补助项目

1.维权援助项目:聚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

2.涉外商标预警监测项目:对我省200个重点商标进行监测,开展侵权排查,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动态跟踪预警信息,根据监测情况指导企业优化海外商标布局。

3.地理标志产品溯源体系试点项目:保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特色,搭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追溯体系,依托“一物一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真伪可辩的闭环管理体系。

4.地理标志宣传推广项目:通过媒体、展会等形式宣传贵州地理标志,提升贵州省地理标志知名度与影响力。

(二)后补助项目

1.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项目:对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予以资助。

2.地理标志用标企业资项助目: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予以资助。

3.涉外维权资助项目:对涉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予以资助。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前补助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不同项目类别逐项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相关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印证材料。申报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最近两年(2024-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报书中提及的有效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知识产权管理、资质荣誉、基本条件符合性等印证资料以及其他与申报内容直接相关的印证材料。

3.材料格式。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为纸质),一式二份;电子版需提交可编辑的《项目申报书》(Word/WPS格式,不包括附件)及盖章扫描PDF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准备材料。

2.申报时限。维权援助项目、涉外商标预警监测项目、地理标志产品溯源体系试点项目、地理标志宣传推广项目、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项目相关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电话:0851-85850111,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1001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zscqbhc@sina.com(邮件标题标注“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名称”);地理标志用标企业资助项目、涉外维权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以《指南》中申报时间为准日。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评审与立项

1.项目评审。项目受理后,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建议资助项目。

2.项目经费拨付。我局将向省级财政申报项目编制预算。预算批复后,我局按程序确定资助项目,与获批前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按程序拨付项目经费。后补助项目确定补助名单后,按程序拨付下达。未获预算批复的项目,则不再实施。

(二)实施周期与管理

1.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2.项目跟踪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项目推进承诺事项”要求跟进落实,建立实施台账,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或总结报告。

(三)绩效考核与验收

实施期满后,前补助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成果印证资料等材料。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重点考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与资金使用合规性。

(四)资金使用管理

获资助单位须严格执行《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行〔2025〕75号)及财务制度,资助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相关支出。前补助项目验收时,须提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五)诚信与监督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未立项的,取消立项资格;已立项的,追回全部资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视情节追回全部或部分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如在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联系电话:0851-85850111。

附件:1.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前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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