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作物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基地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用地、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品种试验示范经验)及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 薯类良种繁育项目承担主体需具备法人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 马铃薯原原种:年生产量≥50万粒,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 马铃薯原种:有集中连片基地、可靠原原种种薯来源及推广能力。
- 甘薯1级原苗:年生产面积≥5亩,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 甘薯2级原苗:年生产量≥10亩,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3. 种子认证项目需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为近年参与认证的优势企业;种子市场观察点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熟悉市场动态,能操作APP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