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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发布时间:2026.07.09
发布部门: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gyxxhj/zwgk/tzgg/content/post_219990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融资贷款补贴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于2022年1月1日后在湛江市省产业园区范围内建成投产(依法具备生产条件并已纳税)。 2. 产业项目需符合“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的产业集群方向,不得为淘汰类或落后产能项目。 3. 项目须位于湛江市省产业园区内(包括湛江赤坎、霞山、坡头、廉江、吴川、遂溪、奋勇、东海岛等8个产业园区)。 4. 项目单位需为湛江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项目。 5. 主平台融资奖励和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方向需符合《广东省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通知》的具体要求。

扶持标准

1. 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以广东省通知中的支持内容和标准为准,需提供贷款合同、资金使用明细等材料。 2. 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以广东省通知中的支持内容和标准为准,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 3. 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企业)给予事后奖补,具体标准以广东省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

1. 主平台融资奖励方向: - 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 - 入库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 专项审计报告 - 贷款合同复印件 - 固定资产贷款资金使用明细表及佐证材料 - 项目纳入投资统计的水印报表 - 项目申报承诺书 2. 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方向: - 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 - 入库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 土地权属、容积率及计容建筑面积证明 - 专项审计报告 - 项目汇总表及入驻企业清单 - 标准厂房投资建设明细表及佐证材料 - 项目申报承诺书 3. 产业承接方向: - 项目申请报告 - 立项审批文件 - 竣工验收证明 - 土地权属证明 - 项目纳税证明 - 项目汇总表及绩效目标表

政策原文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gyxxhj/zwgk/tzgg/content/post_219990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及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请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及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湛合作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湛江市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的内容,按要求申报“主平台融资奖励、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2个方向的奖励资金。

(二)请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湛江市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有关内容,广泛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三)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一并报至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并审查。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各申报企业需于2026年7月31日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园区管理机构初审

1.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

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及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

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辖区省产业园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产业园区的范围以最新的开发区整合优化后的范围为准,我市省产业园区的名单为:湛江赤坎产业园区、湛江霞山产业园区、湛江坡头产业园区、湛江廉江产业园区、湛江吴川产业园区、湛江遂溪产业园区、湛江奋勇产业园区、湛江东海岛产业园区。

(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上报。

(四)项目评审入库及公示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湛江市政府审定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

(三)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包括: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予推荐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企业;特别做好“查重”工作,企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省级资金。

(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按“谁审核、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审核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8月3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1式2份)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我局将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六)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附件:1:湛江市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docx

            2: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zip

            3: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zip

            4: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zip

            5: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工信主管部门填报).zip

            6:湛江市“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中带★的产业集群方向.docx

            7: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pdf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8日

(联系人:戴岱,联系电话:331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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