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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

发布时间:2026.07.09
发布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0895189&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配套资助
  • 专精特新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市从事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2. 企业竞争力强、成长性高、具有创新引领性;3. 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登记相应业务情况;4.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 企业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合计不低于50万美元。

扶持标准

1. 综合评分分档支持:90分(含)以上给予不超过100万元;80-90分给予不超过80万元;70-80分给予不超过60万元;60-70分给予不超过40万元;低于60分不予支持;2. 实际拨付金额按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确定;3. 同一项目若已获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1. 2027年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书;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免于提供可选);3. 服务国际收支情况明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任选其一:①专项审计报告+5份涉外合同及银行水单等,②全部涉外合同及银行水单等);4. 在岸服务外包情况明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任选其一:①专项审计报告+5份服务外包合同及银行水单,②全部服务外包合同及银行水单);5. 2025年度财务报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6. 其他综合评价佐证材料明细表及佐证材料(外文需翻译)。

政策原文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0895189&infoTyp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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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组织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要求,于2026年7月20-24日通过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等2种方式报送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窗口办理。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2份胶装纸质材料,侧边标注企业名称,递交至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国际人才港)二楼)。

二、网上办理。企业登陆南沙@i企(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在兑资金模块搜索“服务贸易专题(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附件:1.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

      2.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综合评价表(企业参考)

      3.附表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3900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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