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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发布时间:2026.07.24
发布部门: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g.gov.cn/bmpdlm/gyhxxhj/gzgg/content/post_286556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 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 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系统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 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 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水平应达到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卓越级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扶持标准

1. 基础级智能工厂需覆盖生产作业环节,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 2. 先进级需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精准控制及协同管控。 3. 卓越级需覆盖全部五个环节,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装备自主管控、工艺持续改进与智能决策。 4. 领航级需覆盖全部五个环节,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打造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形成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和标准群。

申报材料

1. 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 2.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包括推荐汇总表、梯度培育要素条件等)。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https://www.sg.gov.cn/bmpdlm/gyhxxhj/gzgg/content/post_286556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做好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转发你单位,请广泛发动本地区具备条件企业参与申报。

请组织申报主体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请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等有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报送我局(装备科)。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各地市可推荐智能工厂数量表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黄聃华,联系电话:0751-8891856、1587654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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