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政策资讯高级搜索政策匹配数据大屏企业数据库
产品概览核心技术服务介绍解决方案小程序模版
公司介绍公司资讯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产品服务
关于我们
登录
|
注册

零碳工厂建设

发布时间:2026.07.23
发布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3353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企业需符合《通知》附件中的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及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包括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等指标。申报单位需自愿申报并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通过国家级零碳工厂认定的企业将获得建设资格,并作为后续跟踪管理、评估验收的依据。扶持标准隐含于评估指标体系中,需满足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量化指标。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2. 评估指标体系相关文件;3.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含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数据);4. 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5. 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

政策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3353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申报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基本条件。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的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对照《通知》附件中的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跟踪管理、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通知》及其附件中有关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管理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2026年8月5日17:30前连同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不需纸质件)等材料一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23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

上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
下一篇:石嘴山市家电以旧换新及智能家居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