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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

发布时间:2026.07.24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7/t20260724_588315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近三年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2.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需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三级及以上,领航级需已获评卓越级且成熟度四级及以上;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涉及国家/商业秘密,配合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

扶持标准

未明确提及具体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真实性及保密承诺书;2.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含营业执照复印件);3.智能工厂基本信息及建设情况(含背景、架构、场景等);4.建设成效(含绩效改善、绿色安全等);5.后续提升计划或领航级培育方案;6.佐证材料(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证明、自评测报告、基座大模型使用情况表、行业地位证明等)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卓越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7/t20260724_588315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近三年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2.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应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

3.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不涉及国家、商业秘密。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申报工作(技术支持:15010075395、18610885074)。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及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编制纸质申报书。

2.申报企业需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信厅旗舰店“企业服务事项”板块,完成省制造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应用水平、省制造业数据治理能力2项自评测,并将自评测报告和《智能工厂基座大模型使用情况表》(附件3)作为申报书附件提交。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推荐符合相关要素条件的项目。积极动员属地符合条件的央企分支机构通过所属中央企业集团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2.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4)、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电子版同步报送(联系人:裴玉蓉,电话:025-68788901)。

附件:

1.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申报材料清单

3.智能工厂基座大模型使用情况表

4.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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