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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07.27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jx.ah.gov.cn/sy/wjgg/15062331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专精特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免予本次复核)。申请企业应符合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有关认定标准。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但明确复核通过后原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复核通过名单为准。

申报材料

1. 2023年、2024年、2025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数据);2. 2024年、202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3. 股权融资相关材料(协议、银行到账凭证等);4. I类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5.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论证说明;6.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7. 其他补充材料(如管理体系认证、PCT专利、标准制定证明等)。

政策原文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jx.ah.gov.cn/sy/wjgg/15062331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工信局:

根据《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皖政〔2024〕90号)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根据《办法》规定,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工作,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免予本次复核)。申请企业应符合2026年印发的《办法》有关认定标准。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自评”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系统端口开放至8月25日,根据往年情况,个别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账号、密码无误。

(二)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各市工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市工信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汇总推荐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不推荐复核企业,需补充说明原因。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为申请企业提供便捷周到的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引导企业自主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业务,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落实审核把关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流程,加大实地抽查和数据交叉核验力度,确保内容规范、数据真实、佐证材料完整,提高推荐质量。

(三)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四)请各市工信局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省及各市咨询电话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4.佐证材料清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22日相关附件:1、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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