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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服务型制造

发布时间:2026.07.26
发布部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zdt/202607/t20260726_7192124.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创业扶持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可联合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高校等作为联合申报单位;2. 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3. 报送场景需符合征集内容要求,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

扶持标准

1. 通过专家评审筛选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场景并对外公布推广;2. 依托服务型制造供需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方式促进场景应用推广和供需双方对接合作;3. 将场景创建作为培育工信部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领军品牌和创新发展高地的重要内容。

申报材料

1. 《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申报表》(含单位基本信息、2025年经营情况、联合申报单位信息、场景名称、主要模式、场景内容及成效、附件清单等);2. 《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汇总表》(含申报单位属地、所属行业、场景名称、主要模式等汇总信息);3. 合同、图片等附件材料。

政策原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6年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的通知

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zdt/202607/t20260726_7192124.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精神,为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模式创新,加强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供给,促进场景应用推广和供需双方对接合作,决定开展2026年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数智技术为支撑,通过发展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型制造典型模式,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态、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将服务深度嵌入制造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各环节,征集面向生产需求、市场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融合应用场景,推动企业产品制造向“产品+服务”转变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

二、申报条件

(一)场景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可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高校等作为联合申报单位,申报主体结合征集内容要求和拟申报场景特点,可选择多种服务型制造模式进行申报,每个申报主体报送场景数不限。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三)报送场景需符合征集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广泛发动辖区内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场景的企业,填报《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报送。

(二)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匹配性、真实性以及申报主体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核,于8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

(三)我厅将把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创建作为培育工信部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领军品牌和创新发展高地的重要内容,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场景并对外公布推广;依托有关服务型制造供需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方式,促进场景应用推广和供需双方对接合作。

联系人:陈慧君,0591-87832638

邮箱:scfwyc@gx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申报表

   2.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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