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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材料

发布时间:2026.07.29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7/t20260729_588505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材料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产品需按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三类申报,每个产品选择一类归类。2. 产品须满足应用价值、创新水平、产业化水平、经济价值四类要求。3. 企业报送产品不超过3个,每个产品单独填报信息。4. 产品资料需真实、合规且不涉密。

扶持标准

列入《江苏省新材料清册》的产品可申报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

申报材料

1. 网上填报的产品信息资料(含产品名称、材料领域类型、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情况、应用领域等)。2. 附件1《江苏省新材料清册》产品征集汇总表。3. 附件2《江苏省新材料清册》产品信息征集表。4. 附件3承诺书(需企业盖章)。5. 附件4样表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产品情况。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新材料清册》产品的通知

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7/t20260729_588505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区工信局,雨花台区人工智能发展局,江北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征集<江苏省新材料清册>产品的通知》要求,现就南京市《清册》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及要求

1.《清册》产品按照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3类进行申报,每个产品选择一类进行归类。

2.《清册》产品须满足省文件中的应用价值、创新水平、产业化水平、经济价值的四类要求。

3.《清册》产品须满足省通知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申报流程及工作要求

1.网上填报。企业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企业服务事项-新材料清册征集”选择相关选项填报产品信息资料(不得涉密信息),并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担主体责任。每个企业报送产品不超过3个,每个产品单独填报信息。网上填报时间:2026年8月3日至8月26日。

2.广泛发动。请各区(开发区)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面摸排,积极发动属地新材料企业参与《清册》申报工作。列入《清册》的产品可申报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

3.审核推荐。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重点审核资料完整性与有效性。请各区(开发区)于8月28日前完成网上初审推荐流程,同步将推荐意见及汇总表(附件1,可从系统直接导出)函报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

南京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  025-68788849。

各区(开发区)业务咨询电话:

玄武区工信局:025-83682467

秦淮区工信局:025-84556837

建邺区工信局:025-87735636

鼓楼区工信局:025-83230141

栖霞区工信局:025-85564291

雨花台区人工智能发展局:025-52883564

江宁区工信局:025-52281857

六合区工信局:025-57122293

溧水区工信局:025-57421596

高淳区工信局:025-57317679

江北新区(浦口区)经发局:025-88020260、58283209

江宁开发区经发局:025-52110637

附件:关于征集《江苏省新材料清册》产品的通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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