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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节能减碳

发布时间:2026.07.31
发布部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drc.jiangxi.gov.cn/jxsfzhggwyh/col/col14590/content/content_20830153843982090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须为能源绿色转型示范、零碳/近零碳基础设施示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方向,且需符合《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2. 项目需为在建或2026年年内可开工项目,已完工或完成投资超80%的项目不予支持。 3. 项目需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调度平台,严格执行审批(核准、备案)及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前期程序。 4. 项目单位不得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资金需全部落实(政府项目需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提供资金保障证明,企业项目需提供银行存款+银行贷款+股东承诺材料)。 5. 项目需符合支持方向要求,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无多头申报。

扶持标准

1. **能源绿色转型示范**:支持零碳园区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生物质能/氢能/地热供热、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等项目。 2. **零碳/近零碳基础设施示范**:支持近零碳公共建筑改造(含保温围护、暖通照明系统、建筑光伏一体化)、资源循环基础设施提标改造、重卡充(换)电站建设等。 3.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支持传统产业深度降碳、零碳技术应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项目,核心技术需具备先进性、示范性和实际降碳效果。 4. 对已纳入国家碳达峰试点、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项目予以倾斜。

申报材料

1. 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明细、审批文件等)。 2. 绩效目标表(全市整体绩效目标汇总)。 3.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PDF版,含承诺书和绩效目标表,需盖章)。 4. 承诺书(模板)。 5. 相关佐证材料:如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土地批复、规划选址意见等。 6. 资金落实证明材料(政府项目需提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企业项目需提供银行存款+贷款+股东承诺材料)。 7.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及前期手续文件。

政策原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碳达峰碳中和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drc.jiangxi.gov.cn/jxsfzhggwyh/col/col14590/content/content_208301538439820902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2026年度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碳达峰碳中和方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持全省范围内能源绿色转型示范、零碳/近零碳基础设施示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等方向项目建设,对已纳入国家碳达峰试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

二、支持方向

(一)能源绿色转型示范。包括零碳园区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园区增量配电网、微电网改造适配(项目所在园区如不在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内,需提供已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相关证明材料,下同)。使用生物质能、氢能、地热等零碳热能资源或使用燃气、工业余热等低碳热能资源供热。“新能源+氢能”项目。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掺烧、替代、优化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

(二)零碳/近零碳基础设施示范。支持近零碳、超低能耗等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建筑本体投资须核减,仅支持实现近零碳功能的建设内容,包括保温围护、暖通照明系统、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支持资源循环基础设施提标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零碳园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矿区等节点建设重卡充(换)电站。

(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支持传统产业深度降碳、零碳(近零碳)技术应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项目,项目采用的核心技术需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属于同类型技术革新且具备实际降碳效果。

三、申报要求

(一)开竣工时间方面。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2026年年内可开工项目,已完工(含试运行)或完成投资超80%的项目不予支持。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完备项目、落实全部资金项目。

(二)项目管理方面。申报项目应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调度平台,要严格执行省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方面前期工作程序。

四、工作安排

(一)做好申报工作。各地要督促指导申报单位规范编制申报材料,认真进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筛查,核实申报项目建设单位资金落实情况,确保资金到位,不出现半拉子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要按规定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提供资金保障证明材料,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资金到位完整闭环材料〔银行存款+银行贷款(不含银行授信)+股东承诺(附股东自有资金证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未全部落实资金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严格项目筛选。各地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审批等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本地区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是否符合本专项支持方向和要求,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待建项目是否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建设,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不符合支持方向要求、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多头申报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要优中选优,不盲目追求数量。

(三)加强绩效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按规定做好绩效信息公开。项目应逐个明确绩效管理目标及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有效。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地于2026年8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行文简洁、逻辑清晰、数据详实、支撑有力。申报材料应包含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绩效目标表(全市整体绩效目标汇总、附件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PDF版,封面需盖章,参照附件3要求编制,需含本项目承诺书和绩效目标表)。

各地应坚持过紧日子,减少申报工作支出,不得简单交由中介机构或技术团队“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不得委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不署名)参与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等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生态处88915214,stwmb@drc.jiangxi.gov.cn

省财政厅经建处87287606,1459205960@qq.com

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4.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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