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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7.29
发布部门:合肥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hefei.gov.cn/swdt/tzfb/1896443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文化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融资贷款补贴
  • 数字化补贴
  • 招商引资
  • 品牌建设
  • 科技创新
  • 创业扶持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试点项目应于2027年9月30日前投入运营;2. 企业需无重大违法违规、近三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或联合惩戒名单、无经营资金链断裂或账户冻结等资产风险;3. 项目需符合支持方向(如首发经济、外贸优品展销、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4. 项目需未重复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5. 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扶持标准

对已完成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以奖代补类项目,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可采取资金预拨措施。具体条件及程序按后续印发的操作细则执行。

申报材料

1. 预申报材料(附件2):包括预申报表、绩效目标表、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项目基础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信用报告、影像资料等);2. 正式申报材料(附件1);3. 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4)。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合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wj.hefei.gov.cn/swdt/tzfb/1896443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最新内部文件精神及《合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合商建〔2026〕47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试点项目申报流程,提高申报、验收和资金拨付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月申报、滚动受理。根据商务部最新文件精神,试点政策实施期为两年,原则上试点项目应于2027年9月30日前投入运营。建立“按月申报、滚动受理、分批评审”常态化机制,即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初审并报送至市商务局。各批次之间不再单独印发申报通知。每批次申报周期为2025年10月1日(含当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二、可预申报、加强辅导。企业可随时提交电子版正式申报材料(附件1)或预申报材料(附件2),获得前期辅导;项目成熟后应按月度节点及时提交正式申报材料(附件1)。项目申报支持方向、支持方式等具体要求详询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分批评审、加快拨付。市商务局根据申报数量和成熟度,原则上每2—3个月集中组织一批次评审,分批组织验收,加快资金拨付。对已完成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以奖代补类项目,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重点跟踪、靠前服务,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后续拟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拟支持类项目采取资金预拨措施。具体条件及程序等按后续印发的操作细则执行。

第一批拟支持项目按原验收通知执行第一批验收;2026年6月30日之后发生的同一项目新增投资,可在后续批次一并提交验收,经审计核定后纳入终验清算。新项目和前期储备库项目经申报评审后,符合条件的纳入拟支持项目。

附件1-5.zip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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