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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

发布时间:2026.07.31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文链接:http://rst.sc.gov.cn/rst/gsgg/2026/7/31/1264abc53d3c4f54ac97a9c4bcdf80e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文化领域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学术技术人才,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立志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2. 恪守科研诚信与职业道德,具备开拓创新精神;3.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具备开辟学科新方向或引领赶超能力;4. 具备科研攻关、统筹协调能力,能提出战略性研究构想;5. 具有中国国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长期从事一线技术工作;6. 在职未退休,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身心健康。此外,需取得以下一项或多项成就:主持国省重大课题、在产业技术开发中解决关键难题、推动乡村振兴或医疗卫生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天府青城/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在管理期内不得申报,已入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得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管理期内享受以下待遇:1. 按月发放岗位激励资金(省级财政承担);2. 可申请培养支持项目经费用于科研、成果转化等;3. 出国学术交流批次数和停留天数按需安排;4. 享受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5. 获聘岗和住房等相关待遇;6. 参加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管理期为6年,首个管理期享受全部待遇,第二个管理期仅享受除岗位激励资金外的其他待遇。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可进入第二个管理期。

申报材料

政策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材料,但要求申报单位需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等进行审查公示,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政策原文

http://rst.sc.gov.cn/rst/gsgg/2026/7/31/1264abc53d3c4f54ac97a9c4bcdf80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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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修订了《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快推进修订工作,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1日至8月7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rstzjczj2020@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陕西街54号(邮政编码:61004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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