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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26.07.31
发布部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cjgj.panjin.gov.cn/2026_07/31_17/content-57056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与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从事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工作,或在辽宁省工作一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需提供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知识产权专业)考试合格的相关材料。申报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扶持标准

根据《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人才引领和服务科技创新。

申报材料

1. 个人申报材料(含学历、学位、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2.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需手写承诺并加盖公章);3. 论文检索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章);4. 单位综合推荐报告;5. 学历资历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6. 主要业绩成果材料(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7. 主要论文、著作的发表证明及检索结果;8. 其他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学术称号等);9.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10. 申报人员汇总表;11. 委托评审函(如适用);12. 公示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http://scjgj.panjin.gov.cn/2026_07/31_17/content-57056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6年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经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评审委员会。

联系人:高宁联系电话:2269017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附件:1.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2.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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