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2.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8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 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 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或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5.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6. 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