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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发布时间:2026.08.04
发布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pudong.gov.cn/019010004/20260804/83105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资源与环境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需在202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项目论文/专著需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4年1月1日前);技术发明奖需提供授权发明专利且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科技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需2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需工程验收通过2年以上且相关技术成果在验收后2年方可申报;科普奖需科普作品出版发行2年以上或科普展品应用2年以上。 2. 每位完成人仅可作为1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2025年度获奖项目前三完成人不可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前三完成人;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项目不可提名本年度奖项。 3. 特等奖项目需提供3位本领域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推荐意见。 4.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组项目需由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牵头。 5. 已获或被提名为国家/省部级科技奖的成果不可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普奖。 6. 不可提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成果。

扶持标准

1. 鼓励抢占前沿科技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的高水平成果。 2.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量子科技、航空航天、海洋科技等领域的产业创新成果。 3. 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强化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评价。 4. 鼓励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牵头自主创新及产学研协同创新。

申报材料

1. 提名函(含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汇总表,加盖公章或专家签名)。 2. 书面提名材料(提名书与附件合订本)。 3. 电子版提名书主件及附件(通过系统提交)。 4. 科普作品需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图书/影视音像制品1套。 5. 附件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专著全文、知识产权证书、技术评价证明、经济及社会效益证明等(电子版需PDF格式,书面版需复印件)。

政策原文

浦东新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https://www.pudong.gov.cn/019010004/20260804/83105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现就202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七个类别。

二、奖励导向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科学规律的第一发现者、技术发明的第一创造者、创新产业的第一开拓者、创新理念的第一实践者的奖励。

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坚持以德为先,秉持科学精神,厚植“科技报国”的情怀,加强科研道德和作风学风建设,要求科研人员恪守学术伦理,增强科技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鼓励提名抢占前沿领域科技制高点、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高水平科技成果;鼓励提名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量子科技、航空航天、海洋科技等领域产业创新成果。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必须符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必须符合本年度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4年1月1日之前)。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必须2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通过2年后才可报奖。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出版且发行2年以上;科普展品应当应用2年以上。

  2.每位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202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2024、2025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项目,不可提名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3.凡提名特等奖的项目,须提供3位本领域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意见作为附件。

  4.提名集成电路(企业)组、生物医药(企业)组、人工智能(企业)组的项目,必须是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领域,并由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

  5.已经获得或者当年度被提名为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提名2026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普及奖。

  6.不可提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成果。

四、提名安排及程序

提名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必须在被提名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必须在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202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方可提名。公示内容和结果报提名者,由提名者将公示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提名项目(人),将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https://stcsm.sh.gov.cn/)进行公示。

五、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同奖励类别的项目采用不同格式的提名书。提名书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被提名项目(人)填报者须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一网通办”注册。然后登录系统,凭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发送的提名网址链接,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六、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应以正式函件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由提名专家签名;(2)书面提名材料1套(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3)提名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4)科普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音像制品1套

七、提名时间要求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

网络提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8时。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9月3日9:00-16:30。

请各提名者在上述期限内,集中向我委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郭守敬路498弄3号楼301室        

联系电话:彭老师   50760297*8002

奖励政策咨询电话:64690016、24197689(上海市)

58788388-64520、68541510(浦东新区)

提名网址链接申请请联系58788388-64520 黄老师

提名系统咨询电话:8008205114、4008205114

九、其他

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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