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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评标专家库

发布时间:2026.08.05
发布部门: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fgw.yichang.gov.cn/content-39427-984361-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标准不得低于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3.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4.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8周岁以下;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得申报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被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3.被开除公职;4.受过刑事处罚;5.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评标专家申报表(加盖公章);2.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的推荐书(加盖公章);3.个人申请书;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5.关于入库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依法履职的书面承诺;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首次申请最多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征集2026年湖北省评标专家库宜昌区域库评标专家工作的通知

http://fgw.yichang.gov.cn/content-39427-984361-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发改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评标专家库资源,提升评标专业化水平,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和《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鄂发改规〔2025〕3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省评标专家库宜昌区域评标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8月5日-9月4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8周岁以下;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标准不得低于取得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满8年。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进行申报: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专家申报程序

申请人通过湖北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按照流程填报本人相关信息,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操作流程见“评标专家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专家服务版块查看,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zjfw):

(一)评标专家申报表(加盖公章);

(二)所在工作单位或者退休前原单位的推荐书(加盖公章);

(三)个人申请书;

(四)符合《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五)关于入库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依法履职的书面承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首次申请最多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专家申报工作单位如在系统中无法找到,可按系统提示将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469424591@qq.com,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添加。

(二)申报过程中注册的手机号码除所属地为武汉市地区外,其他地区均须在电话号码前面加0,例:013512341234。

(三)为简化流程,便捷服务,此次专家征集无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但申请人线上提交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不能网上验证的,审核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

(四)请各县(市、区)发改局和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发改局应联合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本征集通知在本部门和交易中心网站或融媒体进行转发。

(五)在未正式入库前,系统中申报表都显示为待验证,请勿反复电话询问。若申报材料有误,系统中申报表显示为验证不通过,请仔细查看退回原因。

(六)申请人所在地区为宜昌市下辖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发改局进行初审,各县(市、区)发改局须严格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申报材料由市发改委组织专家资格审核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复审。

(七)对复审合格的人员,市发改委将组织其进行招标投标业务、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市发改委统一纳入“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管理。

(八)初审单位咨询电话(申请人如咨询,请联系所在地区初审单位):

1.宜昌市发改委0717-6255272

2.枝江市发改局0717-4519705;

3.当阳市发改局0717-3255219;

4.宜都市发改局0717-4822340;

5.兴山县发改局0717-2583160;

6.秭归县发改局0717-2990018;

7.远安县发改局0717-3100828;

8.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改局0717-5322454;

9.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改局0717-5823439;

10.夷陵区发改局0717-7822896;

11.西陵区发改局0717-6926625;

12.伍家岗区发改局0717-6556656;

13.点军区发改局0717-6671198;

14.猇亭区发改局0717-6214607;

15.高新区经发局0717-4401085。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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