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政策资讯高级搜索政策匹配数据大屏企业数据库
产品概览核心技术服务介绍解决方案小程序模版
公司介绍公司资讯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产品服务
关于我们
登录
|
注册

安徽省光储产业专项

发布时间:2026.07.31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jx.ah.gov.cn/sy/wjgg/15063138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研发投入补贴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内有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企业。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影响申报的违法或严重违规问题。奖补金额低于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企业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同一发票不得重复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因支持方向不同而异,例如: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需企业2025年度营收超1亿元,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支持新建研发实验线需2025年建成小试线/中试线,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重大创新成果突破需关键指标刷新世界纪录并在安徽省内实现量产等。

扶持标准

支持方式因方向不同而异:1. 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按研发和设备投入最高15%奖励,最高1000万元,分阶段拨款(首次50%、中期30%、验收后20%);2. 支持新建研发实验线按关键设备购置额最高20%一次性奖励,最高3000万元;3. 支持重大创新成果突破单个项目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400万元;4. 支持企业成为行业标杆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免申即享);5. 支持省级/国家级示范应用及薄膜太阳能技术推广应用等方向按具体要求奖励。

申报材料

基本材料包括:1. 省辖市工信局上报文件;2. 县级工信局负责人承诺书;3. 专项资金申请表;4.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5. 上年度审计财务报告;6.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7. 2024-2025年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具体方向材料包括:产业链协同创新需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新建研发实验线需建设审批文件、设备合同及发票、专项审计报告;重大创新成果需研发机构证明、第三方测试报告、世界纪录证明、量产证明等。

政策原文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jx.ah.gov.cn/sy/wjgg/15063138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材料详见《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以使用“工业云政策申报问答智能助手”快速解答,也可咨询具体政策联系人。

序号政策条款咨询联系人联系方式
1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黄山0551-62871759
2支持新建研发实验线邓潘万颖棻0551-62871873
3支持重大创新成果突破黄山0551-62871759
4支持企业成为行业标杆(免申即享)黄山0551-62871759
5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省级示范应用李超0551-62871701
6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国家级示范应用(免申即享)李超0551-62871701
7支持薄膜太阳能技术推广应用李超0551-62871701
8加强省级激励(免申即享)杨靖治0551-62871759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工信局复审后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8322、62871705。

(三)市级工信局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其中:县级(市、区)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现场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设备)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项目核查时,应认真填写项目核查情况表,留存备查(详见附件2-1)。

(四)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2),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联系电话:0551-62871759;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51-68150419),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24时,市级、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集体决策等程序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附件:1.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6年7月29日    

相关附件:1、附件1-2.zip

上一篇:安徽省工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
下一篇:安徽省安徽工业精品